湖北秭歸縣明珠大道片區排水防澇改造工程(一期)照明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秭歸縣明珠大道片區排水防澇改造工程(一期)照明工程,招標人為宜昌富強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江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柏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秭歸縣明珠大道片區排水防澇改造工程(一期)照明工程
2、建設地點:秭歸縣茅坪鎮
3、建設內容:路燈、數字城管智慧調度監控試點系統、變壓器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工作內容詳見施工圖紙與工程量清單。
4、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5、質量目標: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6、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標準,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7、合同履約期限:30日歷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具體如下: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義參與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
3.2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資質: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③具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或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承修、承試等級均達到三級及以上許可證。(上傳證書原件掃描件)
3.3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標委員會不予采信;(上傳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掃描件)(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施工方)
3.4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投標人擬承擔本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機電工程,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上傳建造師證書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②投標人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未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上傳承諾書原件掃描件)
3.5投標人擬派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證書原件掃描件)
3.6投標人擬派本工程的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基本配置為: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不少于1人(可由技術負責人兼任)、質量員不少于1人、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人,(專職安全員為1人時,須具有綜合類(C3證)或同時具有負責土建(C2證)和機械安全管理(C1證)證書,未實行C1、C2、C3證書分類的外省建筑企業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均視為C3證件),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配備人數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應具備以上5類人員證書),總配備人數不少于5人。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須上傳崗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信息截圖;專職安全員須上傳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掃描件或帶有二維碼的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信息截圖。
補充說明: